多项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对于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和人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您平常如果关注相关检测消息,也应该看到过很多相关处罚案例,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机构和检测人员想要以身试法,毫无疑问,最后的结果一定逃离不了法律的制裁。
日前,广东一家机构就被发现了弄虚作假,其手段之低劣,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在佛山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相关公告里显示:
准星检测公司检测报告编号为ZX2005114101、ZX2005062103、ZX2005150302的检测报告显示,采样人员程某某、赖某某、蔡某某、梁某某于相同时段(2020年5月19日22:00-22:36)分别在三个不同地点的项目(雄川氢能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南海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佛山市昂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噪声检测,其中雄川氢能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海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相距约45公里,车程约1小时。
什么意思?就是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批采样员、使用同一采样仪器出现在不同采样地点。难道这家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竟练就了传说中的“分身术”?很显然不是,经调查,准星检测公司通过缩减采样点位、减少采样频次、压缩采样时间、虚构采样编号、伪造采样地点、修改采样仪器参数等行为,并伪造原始记录和实验分析数据。
而这样的“分身术”事件不止一次
准星检测公司检测报告编号为ZX9019192104、ZX9019192105的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表显示,采样员程某某、赖某某、张某某、李某某于相同时间段(2019年9月24日16:30-17:00)出现在两个不同地点的项目(佛山市南海区优新五金弹簧厂、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图晋五金制品厂)进行验收检测废气采样。
准星检测公司检测报告编号为ZX90370102、ZX902250104的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显示,采样员程某某、潘某某、黄某某于相同时间段(2019年3月11日9:00-9:10、14:30-14:40及16:30-16:40;2019年3月12日9:00-9:10及14:30-14:40)出现在两个不同地点的项目(佛山市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龙津搅拌站、佛山市顺德区爱晖卫浴有限公司)进行验收检测废气采样或噪声检测,并于相同时间段(2019年3月11日10:33-10:36)使用相同编号(ZX079)的声级计设备出现在两个不同地点的项目(佛山市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龙津搅拌站、佛山市顺德区爱晖卫浴有限公司)进行验收噪声检测。佛山市弘建混凝土有限公司龙津搅拌站与佛山市顺德区爱晖卫浴有限公司相距约50公里,车程约1小时。
不止数据弄虚作假,这家机构还检测业务违规分包给无资质的其他机构。
张某某已于2020年9月从准星检测公司离职。张某某成立的佛山市南海区嘉志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李某、李某某两人是佛山市嘉志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的员工。张某某(2020年9月后)、李某、李某某三人非准星检测公司员工,但以准星检测公司名义从事采样工作,由准星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但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均未标注分包情况。
查出问题怎么办?中国有一句老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这家机构在执法人员多次催促下仍不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同时在取证调查时,拒不答复调查询问问题、拒不签名等方式拒不配合调查,阻扰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这样的态度简直让人愤然!
身为环境监测机构和检测从业人员,我们有着自己对于环境安全方面不可推卸的责任,决不能在日常工作中敷衍了事,回避问题,不能因谋求私利而违背职业道德,坚决不能以身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