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质监局获悉,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今年4月1日起,济南市停征计量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免费。截止9月30日,该检测部门共免费检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9.75万件(台),惠企2631家,免收检测费用654万元,预计2018年,可为企业减轻检测费用负担一千五百万元以上。
惠企政策受到济企普遍欢迎,主动送检计量器具,全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覆盖率大幅增长。据济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计,停征强检费新政策实施以来,企业共送检煤气表2.4万台件,同比增长27%;压力表2万件,同比增长12%;电子天平2422件,同比增长20.6%;其余强检计量器具送检量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两部分。一是各县区政府设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目前全市已建立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37项、县区120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140项;二是在用的工作计量器具,即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四个方面并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目前,该《目录》共有强检工作计量器具60项117种,常见的如用于贸易结算的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电子计价秤、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绝缘电阻测量仪等,用于医疗卫生的医用辐射源、心电图仪、血压计、验光仪等,用于环境监测的声级计、分光光度计等,都属于必须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均不得使用。